官方告示-无效清单

未自行获授教法指导的人、信众,不可能得到正法宝院的传承。尽管,公开的内容任何人都可以见闻,然而,你得到的只是你能看到的,你懂得的也只是你能懂得的。未获授正法传承,经过如法闻思修的人,永远不可能通过不如法的听闻获得你们真正想要获授的内容。尽管你以为你听到看到了,事实是,你仍然只能受制于通过不如法的方式所见闻的内容。如果你真正开智慧了,你自然会舍弃这些不如法的方式,在正法宝院中实际就是“剽窃”,不需要通过这些见不得光的方式试图达成你们的目的。


近期尤为频繁剧烈,现将你们已完全偏离的行为公众告示,莫再继续无聊之举。以下所公布的各类行为,均不是正法传承的人,更不属于正法宝院,与我院的正法传承无关。不符合条件。信众,自己信可以,但与我们无关。不可能获授你们想要获得的内容,更不会实现你们期待实现的任何目的,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别人,或是自身所在的行业等等。即使所跟随的团体是寺院,该类寺院亦与正法传承无关。不属于正法始祖本师释迦牟尼的传承。你有寺的称名,但与正法传承的源头唯一佛法无关。

怎么理解,简单的讲,举个例子,以上第一段是教法。第一段之下已不是教法。见闻第一段,即使有所领悟意会,不等于获授正法传承教法。阅完第一段以下的人,虽然不同类的人,得知后会有些了悟,但不算是正法宝院的教法。

所有已有以下这类行径的人所见闻的内容,即使出自同名同姓者所言说的话语,统统不作为是获得正法传承的有效依据,实与正法无关。

  1. 将窃听所得闻的内容,模仿相同的词造句,通过即时通讯,比如微信消息、短信,表达你们行业的信息。意欲扭转乾坤似地,获得你想要的结果。暗示你自己所在的行业属于我院正法传承。比如银行信用卡的销售指名道姓的擅自发送已被客户明确禁止的短信。
    • 1.1 将窃听所得闻的信息,擅自拨打“骚扰”电话,利用无人接听的留言成为我们称为的“您”。
      • 凡做出该类举动之众生,从此刻开始,你应确知,不论你听到的是你还是您,都只是通讯技术的默认,根本不能代表正法宝院。是你还是您,对本院不重要。该类情况均以官方公告为准。而非你自己的该类作为。
      • 接着留以下几类无聊消息以期取得有效联系,截取几个字词留言,无声留言不同的时长,等等。
    • 1.2 将窃听得闻的信息,通过电话,以求获得有效关联。
    • 1.3 类似通过电话求得关联的行为。
  2. 用户在客户端使用即时通讯给予账户授权信息,在该类行业职务便利可见的原本无机会得知的内容,做出以下行为,
    • 2.1 效仿用语以期实现自己所在行业无法实现的利益义正言辞的冒充是正法宝院有关者。
    • 2.2 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在特定的时间点发业务信息以产生有益关联,暗中声张自己是在“修法”。
  3. 在特定的时间点做出以上各类行为,以为自己在修法,以期谋取你该种行为之外更多的利益/义,实则与正法宝院的教法传承毫无关系。
  4. 混合多种勾当。
  5. 仅凭一知半解的文言,使用相同的字词处心积虑的产生关联,谋求相关性,暗自吸收公开布施的教法,自以为懂得,既「利用」佛教徒,借用毫不相干的琐事,试图通过此冒充成为正法传承的有关者。
  6. 第5类行为的群体所信奉的教法的所称之的“上师”,美其名曰密乘密咒师,实则是不属于正法宝院的外道,打着大圆满的旗号,”利用“佛教徒对佛法的信仰,以所谓的修法间接得闻的指导教法。以为领受意会,截取使用同样的关键词,表面打着建议的招牌建议,实则只是模仿自称的上师用过的这个词暗示自己是“上师”化身,以为是在修名有”大圆满“的佛法,可以对某些对象高谈阔论,自以为是的“交流”,言说实则根本没有资格在其想要讲说对象前的话语,试图碉堡反客为主获得主动权,站上风达成这类群体的目的。该类做法,在正法宝院中实则就是“卑鄙下流无耻”全摊无余。如果该类人自称是大圆满的弟子,实则不是大圆满的根器。如果此人自称是噶举传承的弟子,亦不符合条件。原因属于教法内容,暂未开许可以在本段同时予以教授。

总之,如前一再的公众声明告示,未自行欲求(申请)获授正法宝院教法的人、信众等,皆不会获得对自己有效益的教法。任何所为都是徒劳无功之为,任何所做都是徒劳无益/义之举。标号1的该类所为,此前可既往不咎,而你们如继续,将会逐一无责公众披露信息,届时若有任何不利后果,以及由此的因果,与我院的一切无关。此言并非推脱责任,已有经验表明,已实行的未推脱责任对这类行为毫无用处,且已适得其反。时下的现状应是,学会各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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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宝院 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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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5日